第四十五章 军功与分田-《反清:从大明秽土转生开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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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分田的事情也是终于被落实了下去。

    同样的道理,分田的时候,明军这边也是按照军功的多少为依据进行分的。

    一点军功可以换一亩旱地,两点军功可以换一亩水田,差不多就是这样。

    当然了,依据土地的肥沃程度,上田中田下田各需要多少军功兑换,也会有些许差距。

    而军功核算的时候,则是综合战场上该名士兵所作出的贡献度来进行核算。

    比如说,参加一场战斗,并最终获得胜利,可以得到军功点一点。

    在战场上受伤的,会根据具体伤势的严重程度,获得一点到五点的军功点。

    受伤越重,军功点越多。

    而战死的,则是会一次性发放十点功勋,算是阵亡抚恤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就是战场上的斩获了。

    斩首敌人一级,可以再例外得到一点军功。

    生擒俘虏敌人,则是1.5个军功点。

    若有士兵在战场上能立下先登,陷阵,斩将,夺旗等大功者,会进行例外计算。

    而将领计算军功,则是以底下所有士卒所立下的总军功点为基准,再根据此战我军的伤亡数字,军官在战场上的现场指挥评级来进行分成核算。

    比如说,当我军的伤亡大于斩获时,军官是没有功劳的。

    如果出现这种情况,军官非但没有功劳,甚至还有可能因为己方伤亡过重而被惩处罪责。

    唯有当我军之伤亡小于斩获总数时,军官才能开始计功。

    我军的伤亡数字越小,军官核算比例越高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在明军给底层士兵的分田到位之后,潘大柱专门向上边请了个假,离开了军营,准备要带着自己新娶回家的媳妇,到分给自己的土地的地头上去看看。

    这一日,天不亮潘大柱便早早的起身,离开了军营。

    他回了趟家,接上自己的媳妇,然后马不停蹄往黔江畔赶去。

    因为朱靖垵给底下士兵分的田,基本上都在黔江岸畔,都是上好的水田。

    嗯,这些田原来都是杨家的,杨家被明军抄没后,这些土地理所当然被收缴归公,然后又被朱靖垵当做是军功田给下发给了明军士卒。

    而潘大柱所谓的家,是一座位于金田镇上的青砖瓦房。

    原来这间青砖瓦房的主人是杨家府上的一个管事,后来这管事在乱战中被明军所杀,他的宅子也被明军给抄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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